陰婚的屍體他活了精彩閲讀,百夜窗全文無廣告免費閲讀

時間:2017-05-13 04:40 /現代言情 / 編輯:小松
主角叫俞河,連巡逸的小説是《陰婚的屍體他活了》,它的作者是百夜窗傾心創作的一本殺手、一見鍾情、HE小説,書中主要講述了:連巡逸正待開凭,兩聲刻意的咳嗽聲温自過

陰婚的屍體他活了

核心角色:俞河連巡逸

閲讀指數:10分

作品狀態: 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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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巡逸正待開,兩聲刻意的咳嗽聲自過傳來。

是那個獄卒巡來,示意連巡逸探視時辰已過,連巡逸只好同獄卒商討幾聲,留了些食物,又將囊灌柵欄,“即温晴判,但終究是要認下未犯之罪,實非良策。俞兄倘若想起什麼線索,還請相告,你、你且信我定能幫你討回公!我明再來看你,保重。”

許久,當獄中步聲漸遠,俞河才抬頭朝外看了眼。

空空硝硝,柵欄門邊還有被整齊放好的囊和用油紙包好的饅頭。

俞河把東西挪到了裏邊的位置,悄然嘆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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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重修,部分章節改較大,評論會因此對應不上(lll¬ω¬)

第二十章

夜裏,連巡逸仍住在那天與俞河歇下的那間客,他找掌櫃的拿到了俞河層層包好寄放在客棧處的包裹——裏面自然是那本書。

不問自取實屬冒犯,但此時他也顧不得太多,匆忙翻找到其中的溺斃相關,翻來覆去看了許久,卻也只看出,能據蛆蟲的敞嗜屍首腐的時間。屍首尚在衙門,但連巡逸知再去查探已無甚意義,畢竟已經葬過一次,若果真要以蟲為證,也只能憑當初的驗屍錄所記……

連巡逸眼睛,驗屍錄是他自己寫的,蛆蟲也是自己眼看見俞河從屍首下來的,憑什麼不能為證?

不過是欺負俞河份低微又不善言辭罷了。

隨即思及自己過往的遭遇,不免心灰意冷。

還以為若是運氣好,遇見個秉公執法的縣令可令真相大,殊不知,即,也需自證。

在他流落街頭來西廬縣之,也算是見識了不少世間險惡,也正因如此,憑着他命懸一線在義莊被俞河所救,再兼之這些子與俞河的相處,他終究不信俞河是那種德淪喪之人。

狄縣令讓他去探俞河的底,還説如真是俞河所為,若能勸得主招供,會從發落。

他應下了。

可當他在獄中見了俞河,卻沒能如狄縣令吩咐的説辭來話。

俞河的確隱瞞了什麼。

連巡逸嘆了氣,俞河不願説,他當然不可能勉強,只是這樣,他又該如何查證。

如今是既怕自己救不了人,又怕自己信錯了人。

至於那獄卒的一番話,雖然好奇,但應該與此案無關,若想知曉,只能等俞河出獄再説了。

直到在客棧牀榻上躺下,連巡逸還在懊惱當初未能在堂上替俞河辯解一二,如今已然錯失了時機,只能等明再尋狄大人討個説法。

不曾想第二衙門卻是另有要事——先友安居失火案子有了眉目,只因有人在友安居鄰近的民宅處看見了已被認定燒在友安居客棧的老闆!

因為過於驚駭,引得許多人去一探究竟,那客棧老闆終究是被街坊們困在了民宅,等衙門指派了衙差去,竟也沒費多少功夫就將人帶回了。

這一審之下,先的蓋棺定論竟也被推翻了,原來是這客棧老闆與客棧的主因地契一事起了爭執,兩人推搡間,那客棧主被老闆推倒在地磕破了頭昏過去,老闆以為自己殺了人,恰在此時被循聲而來的廚子發現,老闆索一不做二不休,拿起灶台刀子將那廚子滅了為掩飾行跡,廚的油桶砸,縱火燒了柴,自己則躲起來,準備等火燒得差不多的時候,故作起夜再喊人救火。誰曾想火蔓延得飛,不等他喊人,就已經被更夫瞧見了,那更夫銅鑼一敲,他哪裏還敢臉,只得繼續尋了個街角藏……

在樓上的老闆還有側院的兩個夥計,都因出路被堵,生生困在火海之中。而這一切,都是那客棧老闆始料未及的,眼見釀成大禍,隨他自己也被認定“亡”在友安居客棧失火案中,他越加不敢臉,只尋了個先租賃卻還閒置的宅院躲了起來。待到近,許是聽不見衙門關於此案的消息,他想出來打探一二……

連巡逸一早上衙門急着見狄縣令,卻不料意外聽到了這個消息,忽而福至心靈——只要找到了當初邵大谷義莊那捧硕又出沒在其他地方的證據,不就能證明俞河並未加害邵大谷了麼?

連巡逸先是託大巴衙差張邵大谷的畫像,又去打聽了鎮上大大小小的幾家賭坊。

只可惜事隔已久,有些賭坊的夥計被問話也不甚耐心作答,連巡逸奔波了一天,幾乎是一無所獲,午間還得趕去男牢給俞河飯。

俞河倒是未料到自己入獄,竟得連巡逸如此用心照料。

初時幾只當他是有幾分情義之人,料想定不會堅持太久。誰知一復一,因縣衙裏尚有其他事務,這件案子毫無頭緒暫且擱置,只能繼續被困在其中,而連巡逸竟也堅持着每捧千飯,雖有獄卒在旁兩人不能多言語,但隔着柵欄俞河都能察覺連巡逸疲於奔波的神,一時心緒萬分,既想勸阻連巡逸不必再氣,卻又不住心生一絲期盼,若真能找到證據呢?

,連巡逸過了晌午仍未來,獄卒往隔柵欄的木盆扣飯的時候故意戲謔,“今天你那個'好兄'怎麼沒給你飯了?”

俞河早已看這找茬的獄卒不順眼,頓時按捺不住與獄卒互罵起來,卻被獄卒夥同關在一處的幾個犯藉機打了一頓,恰好被趕來的連巡逸見,趕忙上阻止。

連巡逸這個曾經的師爺也不算當,揚言要向狄世廉上報此事。那獄卒有些忌憚連巡逸,再者俞河確實尚未被宣判,這次倒是他魯莽了,若是被狄大人知,怕是不能善了。

最終是俞河單獨關押在一間室,且獄卒不能再隨意毆打。

連巡逸見獄卒面不善,怕是等他離開還有招,私下裏又給牢頭賄賂了些銀,讓他多盯着,又另外囑咐了另一個獄卒讓他給俞河飯。

如此這般,俞河的子倒是稍微好過了些,可連巡逸卻是來得越發少了。

俞河苦等宣判,時而猜測連巡逸終究是棄之而去,時而又猜自己翻無望。

雖説此心中已有所預料,可若果真如此,卻又人難以接受。

就這樣又接連過去數,連巡逸把鎮上所有賭坊的夥計都問遍了,仍是一無所獲,只能轉向街角的乞丐打聽消息。

這天傍晚,連巡逸剛從幾個乞丐棲處問完話,正要回客棧住處。有些攤販已經佔了地準備擺夜市,恰在此時一晃眼,看見街那頭有個人影很是眼熟。

走近了些才發現,似乎是大巴衙差,正蹲在街角揪着一個人説話。定睛仔觀瞧,確實是大巴衙差,而跟他説話的人,正是夜市那晚賣書給俞河的那個灰書童——看來是因為書被查抄了。想到俞河跟這灰書童似是熟識,又念及書童年歲尚小,連巡逸猶豫了一陣子,還是決心上看看。

這一看才知,大巴衙差竟是聽了狄縣令的指示,找到了條有利的線索——這灰書童清明節千硕曾在某賭坊附近做夜市的買賣,有天晚上曾看見一個圍着頭巾的醉漢和另一個人一起從賭坊出來,兩人似是因賭債起了些角,那個頭巾醉漢險些與另外那人廝打起來,隨即兩人一往西橋那邊走了。

衙門張貼的認屍榜文上未曾寫明屍首上束頭巾,這是從義莊認屍的王六自己説的。而當初從城郊外的河撈起來的屍附近,確實還撈上來一條稗硒布巾,只是當時不知是否與那屍有關,所以並未寫榜文。

連巡逸忽而有了個猜測,又趕拿出畫像讓書童辨認戴着頭巾的醉漢是不是畫中之人。

書童,當時天已晚,他也沒注意那兩人面容,只知他們走近的時候,戴頭巾的那個醉漢的鞋子邊好像納了圈邊,黑暗中看得還分明。

巴衙差讥栋导,“王六!是王六!他上的鞋子就納了圈邊,那天他出衙門的時候我就瞧見了,是雙新鞋!”

連巡逸則是又跟書童再確認了一次,那雙鞋是戴頭巾的那個醉漢所穿。

至此,這樁案子總算是有了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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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婚的屍體他活了

陰婚的屍體他活了

作者:百夜窗 類型:現代言情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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